| 《广东省医疗机构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质量管理规范(试行)》粤药会字[2007]1号
各医疗单位:
医疗单位静脉药物由药学人员集中配置,是发达国家医院药学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。近年来,如何加强医疗单位药学服务,是我国医院药学界的热点。而静脉药物配置中心(PIVAS)的建立,对加强药学服务水平,保证静脉用药安全有效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为提高医疗单位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建设水平,确保静脉药物配置质量,广东省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、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于2004年8月开始筹备《广东省医疗机构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质量管理规范》的起草工作,经一年的充分准备,2005年8月起草工作正式启动。经多次专家会议,充分征求药监、卫生主管部门和部份医疗单位意见,七易其稿,并挂网广泛征求意见,形成《广东省医疗机构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质量管理规范(试行)》,现予以印发,供各医疗单位参考。
附件:《广东省医疗机构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质量管理规范(试行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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